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要求,现对26家拟命名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。
公示期间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命名结果持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了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公正地处理异议,单位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凡匿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均不予以受理。
福建省科学技术厅
2020年11月19日